1、惠民县在医闹中被免职的公安局长是刘建忠。
2、据大众网滨州8月19日报道,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发生在6月15日的惠民县人民医院李庄院区因医患纠纷引起的聚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如下:惠民县委和县政府党组向滨州市委写出书面检查,惠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向惠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3、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4、对惠民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5、对惠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
6、按程序免去惠民县政府党组成员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7、经法治教育,死者家属已将30万赔款退回。
8、该案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9、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免去:刘建忠的惠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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