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建立西周后,开创了一系列史无前例的伟大措施,其核心思想为“敬天保民”,从而成为中华文明的奠基者——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社会组织中的宗法制,经济组织中的井田制,文化思想中的礼乐制,影响中国长达三千多年。
分封制
为了巩固政权和控制广阔的新征服地区,周武王决定按功行赏,实行以周王室为中心的分封政治制度,把王族、功臣以及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
出于安抚原殷商民众的考虑,周武王没有对商纣王的子孙赶尽杀绝,相反还把殷地留给了他的儿子武庚(子姓,武氏,名庚),享受诸侯待遇。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周武王在殷地的周围分别设置了邶、墉、卫三个诸侯国,分封给自己的三个弟弟霍叔(即姬处)、管叔(即姬鲜)、蔡叔(即姬度),以便监视武庚。
同时,为了让那些位于商朝后方的新征服地区尽快融入周王朝,周武王设置了齐、鲁、燕三国,分封给了姜太公等功臣,并实施了移民政策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发,意图建立牵制力量。
最后,为了鼓舞人心,周武王对那些有功德的古代君王的后裔也进行了分封,设置了焦、祝、蓟、陈、杞等诸侯国。
宗法制
在权力继承方面,周武王制定了一套按照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宗法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用于区分嫡庶、亲疏关系,目的是在家族内部确立地位、财产的继承权,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大宗在家族内部因有财产的继承权,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谓的“尊祖敬宗”。
井田制
周武王用纵横交错的道路和渠道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朝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周王朝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朝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周王朝交纳贡赋,以此,周王朝有效的控制着广大的国土,并将人民约束在封建制度下的小农经济中。
礼乐制
由于严格区分和限定了社会中每一个个体所处的地位,从国家制度和宗法层面对国民予以强制性约束,从而建立了等级森严的差异化社会。为了在这样的社会里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武王把礼乐制度分成礼和乐两个部分。
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统治者采用音乐,用精神和文化的感召力来作为沟通情感的基本方式,化解因为礼的等级化、秩序化引起的种种对立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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